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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如何提前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123发布时间:2014年1月26日 柯桥劳动律师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或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张宇晟律师提醒员工,辞职是劳动者的权利,但辞职不等于可以随意走人,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依法提前通知企业
  员工应严格依照法定的前提通知期间通知企业,如未提前通知即炒了老板的鱿鱼,即属违约。违约则可能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白白地掏一笔“辞职费”。员工违法辞职的赔偿金主要包括: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该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为该劳动者支付的培训费用,如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对生产、经营、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2、保留好书面通知企业的凭证
  员工在行使提前解除权时,一定要保留好通知凭证与副本。如没有保留下有效的凭证,一旦用人单位否认未收到提前30日辞职报告,员工仍存在承担违约责任的风险。张宇晟律师建议,如果企业不肯签收通知回执,员工要提高警惕了,可采用ems邮寄方式,在快递回单上注明“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通知”等字样,并保留好快递回单。
  3、如已签订服务期协议,提前通知解除仍需赔偿违约金
  服务期协议主要是指劳动者因参加用人单位提供专项培训费用为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应为用人单位工作一定期限的协议。由于用人单位已付出提供专项培训这一对价,因此,即使员工依法履行的提前解除通知的义务,仍需承担服务期中约定的违约金。此时,员工只能从单位提供的培训是否为专业技能培训和实际付出培训费多少(违约金以此为限)等角度进行抗辩。

来自劳动法(info/laod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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