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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运律师调解成功郑州工伤赔偿 劳动者最终获赔偿

123发布时间:2016年9月21日 柯桥劳动律师  
【案情简介】:郑州某建材有限公司职工娄在工作期间,从架子上摔下,导致坐骨粉碎性骨折。事故发生后,公司将娄某送到周口市鹿邑县人民医院救治,但由于治疗条件有限,后将娄某转至郑州市骨科医院进行治疗,治疗终结后,双方未能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娄某遂申请了工伤认定,但由于没有书面劳动合同,被要求先仲裁确认劳动关系。娄某申请了法律援助,由法律援助律师代为仲裁,但仲裁被确认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律师说法】娄某通过媒体看到我们律所,到我所咨询,陈运律师接待了当事人,并进行了讲解。由于娄某家庭困难,后陈运律师决定为娄某免费代理。经过一审、二审,最终确认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从而重新启动了工伤认定程序。工伤认定下来之后,陈运律师又为娄某申请了劳动能力鉴定,最终鉴定为八级伤残。娄某向金水区劳动仲裁委申请工伤赔偿的仲裁,经双方协商,及陈运律师的调解,后双方终于达成一致,郑州某建材公司一次性赔偿娄某伤残赔偿金及医疗补助金、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住院期间生活补助费、工伤鉴定费、交通费等费用。此次工伤事故终于以双方均满意的调解结果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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