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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全面建立劳动能力鉴定通道

123发布时间:2017年1月25日 柯桥劳动律师  

  作为苏州市劳动能力鉴定服务窗口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处(与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合署办公),从今年3月起全面建立快速通道,将每次鉴定人数安排在100人左右,实现了当天鉴定、当天评审、当天定级,大大缩短了鉴定时间。

  快速通道的建成不仅确保了谁鉴定、谁评审,而且使医疗鉴定专家对每位病人有清晰的印象以帮助描述与判断,确保了级别评定的精确性,更好地维护了工伤职工的切身利益,提高了工作效能。 2010年上半年全市共受理劳动能力鉴定申请5988人,其中因工伤鉴定5573人,因病鉴定415人。

  工伤康复是我市重要的民生工程,关系着家庭和睦、社会和谐。为了促进工伤职工重返工作岗位和全面回归社会,4月份,工伤保险处制定发布了《苏州市工伤康复管理暂行办法》,制定了工伤康复的评估评价制度。

  为切实减轻用人单位负担,以保稳定、保就业、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为出发点,在保证工伤职工待遇不变的基础上,2009年我市在全省率先下调了工伤保险费率,以切实减轻企业用工成本。此举2009年全年为企业减负1.2亿元左右。与此同时,我市从2009年1月1日起明确,将2004年1月1日以前发生工伤,现仍由原单位管理的老工伤人员旧伤复发费用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结付范围。 2009年,全市将符合规定的1315名老工伤人员的旧伤复发费用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当年共结付老工伤人员旧伤复发医疗费用1773.67万元。

  为了有效维护农民工工伤保险权益,工伤保险处还研究制定实施《苏州市建筑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暂行办法》、“平安计划”,切实保障因工遭受事故伤害的建筑企业农民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据统计,2010年上半年,在工伤事故绝对数量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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