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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子女平等享有教育资源,青岛市长说不办民工学校

123发布时间:2017年1月28日 柯桥劳动律师  

  很多地方为了保证外来人员的子女能够在上学年龄按时参加义务教育,设立不少农民工学校。看似很为外来人员着想。但是全国人大代表、青岛市市长夏耕却说:“我们不办农民工子女学校。社会公平不应停留在物质层面,我们考虑,如果专设面向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学校,相对矛盾少、好操作,但实际上会让孩子们感觉出内外有别,难以融入这座城市。因此,我们让‘新市民’的子女全部在青岛义务教育学校就读,并与本地学生在免学杂费、学生资助、评优升学等方面一视同仁。”

  "十一五"期间,青岛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共有外来务工人员子女12.3万名,占全市总数的17%。青岛市不设立专门的“新市民”即农民工子女学校,所有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均享受与当地户籍学生同等的义务教育资源。

  青岛市教育局介绍,2004年,青岛市政府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基础教育工作的意见》规定,流入地政府负责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教育工作,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要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校为主接收。为保障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与本地学生共享教育资源,青岛市没有设立外来务工人员子弟学校,而是以公办中小学为主接收。 据统计,目前青岛市义务教育阶段97%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公办中小学就读,只有3%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由家长选择在民办学校就读。青岛市公办中小学对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读的“全纳”,保障了他们入学机会的均等。 从2004年开始,青岛市公办小学和初中学校免收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借读费。从2007年开始,青岛市开始免收包括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内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杂费。教育投入方面,青岛市坚持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与当地学生完全同等待遇,各级财政每年按照学校实际在校人数拨付教育经费。

  此外,青岛一些学校还专门开设了帮助农民工子女适应城市生活的校本课程。记者在青岛市李沧区的东川路小学采访时得知,这座学校开设“校园妈妈活动”,由18名学校老师担任“校园妈妈”,负责部分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学习、生活及心理辅导等,帮助这些学生顺利适应新的学习环境和城市生活。

  在东川路小学六年级就读的王蒙是2006年跟随父母从内蒙古来到青岛,她也曾是“校园妈妈”的“女儿”之一。在顺利适应新环境后,现在担任学校少先大队大队长,她对记者说:“这里的学校与以前相比,除课堂学习以外,还有很多其他有意思的活动。如典籍诵读和趣味运动会,还能和电视台一块做节目。”

  为帮助家庭困难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完成义务教育,青岛市设了“青岛市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爱心基金”。截至目前,青岛市共有600名家庭困难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得到资助。

  此外,青岛率先在全国实现外来务工子女与本地学生平等接受高中阶段教育。2004年起,在青岛市接受完义务教育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可与本地学生一同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可以报考当地的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报名条件、录取分数、收费标准等,与本地学生完全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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