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详细

广东韶关涉及500多人劳动争议案历时7年解决

123发布时间:2017年3月28日 柯桥劳动律师  
内容提要:近日,广东省韶关市检察院检察长办公室里来了5位头发斑白的老人,她们将一面锦旗送到检察长杨剑的手中。 原来,陈佩华等5位老人是该市仁化县岭南凡口矿劳动服务公司退休女工的代表,她们因劳动争议纠纷走上了漫长的维权之路,从仲裁、一审、二审,直到再审、申诉、调解

  近日,广东省韶关市检察院检察长办公室里来了5位头发斑白的老人,她们将一面锦旗送到检察长杨剑的手中。

  原来,陈佩华等5位老人是该市仁化县岭南凡口矿劳动服务公司退休女工的代表,她们因劳动争议纠纷走上了漫长的维权之路,从仲裁、一审、二审,直到再审、申诉、调解,历时七载。今年11月,在检察机关的多方调解下,广东省高级法院根据当事人双方的调解协议制发了《民事调解书》,双方争议7年、涉及500多人的劳动争议系列案终得圆满解决。

  养老钱糊里糊涂被削减

  陈佩华等212名女工系岭南凡口矿劳动服务公司的退休职工,但由于历史客观原因,公司并未参照国家劳动用工的政策、法规为她们办理社会养老保险。陈佩华等人一直依照公司章程办理退休手续、领取退休金。1999年,该公司500多名退休职工联名要求增加退休金,公司对此作出“集体工一次性领取养老金”的通告,即养老金=工龄×676元/年。陈佩华等人认为补助数额偏低,与公司协商未果,继而申请劳动仲裁,仁化县劳动仲裁委员会裁决支持公司的分流安置方案。

  2000年9月,陈佩华等228人联名诉至仁化县法院,要求公司提高养老金标准,法院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陈佩华等人不服上诉到韶关市中级法院,2001年5月,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陈佩华等人不服,向韶关市中级法院申请再审,同年11月又被法院驳回。陈佩华等228人继续向省高级法院申请再审,该院于2003年7月驳回了陈佩华等人的再审申请,但对其中的曹斌等16人的诉求,则于2003年9月裁定指令韶关中院再审,韶关中院于2004年10月作出再审判决:撤销原一、二审判决,由岭南凡口矿劳动服务公司按每月202.76元的标准一次性给予曹斌等16人赔偿(从2000年1月计至其75岁止)。再审判决后,劳服公司主动对没有提起诉讼但与曹斌等16人情况相同的另外50人也参照再审判决予以解决,至此,争议的500多人已有66人获得解决。

  2004年,在广东省人大二次会议期间,陈佩华等212人向会议主席团申诉,省人大函转省高级法院处理,该院经复查后于2005年1月再次驳回其再审申请。

  向检察机关申诉

  在多次申请再审均被法院驳回的情况下,2005年7月5日,陈佩华等212人向广东省韶关市检察院提出申诉。

  办案人员通过查阅审判卷宗,核查证据,细析法律法规的适用,认为劳服公司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法定义务,未及时办理用工手续和社会养老保险手续,使这些职工老无所依,违背了社会公平正义原则的要求,公司明显存在过错,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赔偿责任。

  2005年8月8日,韶关市检察院提请广东省检察院抗诉,广东省检察院于同月24日作出了抗诉决定。同年12月12日,广东省高级法院裁定提审该案。

  检察机关依法调解促和谐

  韶关市检察院耐心细致地做好庭前调解工作,全面了解双方的诉求及其实际,多次召集双方当事人做工作,通过与岭南凡口矿、劳服公司负责人及其代理律师、女工代表及其代理律师数十次单独或共同交换意见,逐步缩小双方在赔偿数额方面的差距。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和解协议:劳服公司同意按工龄每人增加补偿1044元/年,加上以前的基数,每人每年工龄的补偿款为1720元;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双方各负担一半。

  今年11月15日,广东省高级法院根据双方调解协议对陈佩华等212人分别制发了《民事调解书》,该案终得圆满解决。

  正义网-检察日报



All Right Reserved 柯桥劳动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5381631686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