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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为什么没为建筑业工人织起“防护网”

123发布时间:2017年9月4日 柯桥劳动律师  

合肥1月5日电近期,全国多地建筑业工伤事故频发,建筑工人工伤维权难问题引发关注。

参保比例不到1/4,“20人只办了2个人保险”

2014年12月29日清晨,北京清华附中一处建筑工地发生脚手架坍塌事故,10人死亡,4人受伤;12月28日,安徽蚌埠一住宅项目施工现场发生塔吊在顶升过程中倾覆事故,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12月19日,河南省光山县幸福花园小区工程发生一起模板支架坍塌事故,造成5人死亡、9人受伤。经

长期以来,建筑业虽然是工伤事故的“多发区”,但却是工伤保险等保障制度的“薄弱区”。不久前,全国政协就建筑工人工伤维权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中了解到,由于建筑业生产经营特点和用工方式的特殊性,建筑工人的权益特别是工伤后的权益容易受到侵犯,工伤维权问题较为突出,其主要表现之一是工伤保险参保率低。据初步统计,全国4000多万建筑业从业人员参保比例不到1/4。

来自安徽界首市的邹河海干了十几年的建筑包工头,他手下的农民工在安徽、上海、浙江等各个地方都干过各种工程。他说,对于工伤保险,他和工人们根本不敢主动提要求,当然也没人主动给他们买过。

“2014年夏天我在山东一个工地干活,老板倒是给办了保险,不过是20人只办了2个人,老板说,出了事可以轮着用。”邹河海说,“其实,我们工人要求很低,只要工资不拖欠就好了,工伤保险,现在还真是不敢想。”

而在发生工伤事故后,由于保险的缺失,“私了”也便成了普遍通行的处理方式。邹河海告诉

维权面临多重难关,工伤者多陷“一失万无”困境

据统计,建筑业工伤率仅次于采矿业。然而,多重原因导致工伤维权作为维护工人利益的“防线”常常“失守”,维权面临多重难题,往往使工人陷入“一失万无”困境。

深圳一位资深劳动法律师分析说,造成目前建筑行业工伤保险直接参保率普遍低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建筑行业从业人员流动性大,分包制等劳动关系特点使得工人的各种保障制度欠缺;其次,建筑工人普遍都是农民工,随着农村保险覆盖面的扩大,直接参加工伤保险存在重复参保,虽然法律并不禁止,但在此情况下工人可能选择不参加,以免影响“拿到手的工资”;此外,建筑劳务公司为节约成本而不愿为工人直接购买工伤保险。

同时,缺乏相关证据认定也是阻碍工伤维权的原因之一。

北京行在人间文化发展中心发布的《建筑业农民工劳动保护与工伤维权调研报告》显示,五年来该机构完整跟进的73个建筑工人工伤案例中,没有一例有正规的劳动合同和工伤保险。工人工伤维权的关键难点有超过60%的人选择了“劳动关系认定”,另外有超过20%的人选择了“赔付执行难”。

此外,因资质挂靠、层层分包导致工程安全监管乏力、工人工资被拖欠现象,总包与劳务分包乃至于包工头互相推脱责任、扯皮,包工制度下工人被置于一种遮蔽的劳动关系中,建筑公司和劳务公司得以规避了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使工伤工人的维权路遥遥无期。

为建筑工人织起“防护网”,将“工伤拒赔”纳入刑法范畴

如何为建筑业工人真正织起“防护网”,多位专家和基层工人表示,要多角度落实工伤保险,强化各项工伤维权制度的执行力度境。

首先,应通过多种措施确保工伤参保覆盖率提升。

“参加工伤保险其实我们都愿意,特别是现在高层建筑施工危险系数更大,希望未来能降低参保门槛,落实项目参保,让我们更有安全感。”邹河海说。

同时,行在人间文化发展中心负责人李大君等提出,应研究完善相关制度,将按项目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作为颁发施工许可证的前置条件;在工伤认定上落实“举证倒置”,只要用人单位拿不出工人非在本单位遭受工伤的证据,就采信工伤事实,缩短工伤认定期限;提高违法成本,对建筑企业违法用工、不依法参保等行为进行严厉处罚,建议如“恶意欠薪”一样,将“工伤拒赔”纳入刑法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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