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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促进就业工作做实做好

123发布时间:2014年1月19日 柯桥劳动律师  
人民日报评论员

 

《国务院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正式发布,这是党和政府促进就业工作的一份纲领性文件,是改善和保障民生的重大举措,对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就业是民生之本,是人民群众改善生活的基本前提和基本途径。就业和再就业,关系着亿万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着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关系着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只有积极促进就业,让广大劳动者安居乐业,我们才能赢得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实现国家长治久安。只有积极促进就业,特别是帮助下岗失业人员获得一份稳定的工作,才能切实解决当前困难群众的生活问题。只有积极促进就业,创造更多岗位,并通过就业不断增加人们的收入,才能让人民群众充分分享到经济增长的成果,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

 

  我国有13亿人口,就业问题比任何一个国家都繁重,都复杂,都紧迫。近年来,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就业再就业的方针政策,成绩显著,体制转轨遗留的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基本解决。同时也要看到,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劳动者充分就业的需求与劳动力总量过大、素质不相适应之间的矛盾依然存在,就业形势仍相当严峻。党的十七大提出“坚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国务院《通知》正是根据新的形势和工作需要,对今后就业工作做出的全面部署。《通知》强化和完善了积极的就业政策,扩大了对象范围,延长了政策时间,加大了扶持力度,实现了政策的长效化和普惠化。各地、各部门一定要充分领会《通知》精神,认真抓好落实,改善就业环境,增加就业岗位,让符合条件的劳动者都能享受到国家的好政策。

 

  强化政府促进就业的责任是《通知》的一个显著特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就业工作的领导,将其作为全局性的大事认真抓好。要正确处理发展经济与扩大就业的关系,逐步走出一条既能充分促进就业,又能保证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路子。政府部门在研究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时,要把扩大就业作为重要内容加以考虑。在结构调整中,既要致力于产业的升级,也要注意发展对就业带动作用明显的中小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第三产业以及多种所有制经济。在城市建设管理中,要统筹兼顾,就业为重,多为群众谋生创造条件。部分就业扶持政策可能会影响到某些部门的利益,这是大局的需要,各地及各有关部门要以人民利益为重,不能推卸责任,执行政策不能打折扣,更不能只顾部门地方的利益、只打自己的小算盘。

 

  群众利益无小事。就业和再就业对群众来说是天大的事。重视不重视这项工作,是对人民群众有没有感情的问题,是干不干实事的问题。我们党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千方百计促进就业,是党和政府的重要职责。各地、各部门要从全局和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贯彻落实《通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这项关系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大事做实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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