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介绍
劳动合同
工伤伤残
劳动关系
工伤认定
劳动研究
访客留言
联系方式
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文集
>>
工伤待遇
劳动合同
工伤伤残
劳动关系
工伤认定
劳动研究
工伤待遇
劳动法规
劳动案例
用工制度
工伤鉴定
人事争议
员工工资
业界动态
文章详细
出国、出境人员在境外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的工伤待遇是如何规定的?
123发布时间:
2015年1月30日
柯桥劳动律师
出国、出境人员的劳动关系在国内并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在境外负伤、致残或者死亡时,应当由境外有关方面承担伤害赔偿责任的,我国有关单位应当向外方索取伤害赔偿。外方给付的赔偿金应归被保险人或者其亲属所有,但需偿还有关单位垫付的费用。获得境外伤害赔偿的,不再享受国内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可享受其他工伤保险待遇。境外伤害赔偿金低于国内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其差额部分。
您可能也对以下文章感兴趣
1.煤炭局对违章工作人员给予辞退处理 经济性裁员不依法定程序无效
2.试用期解除劳动关系需法定事由 工伤医疗期的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3.劳动争议法律流程全攻略 非因工死亡赔偿标准
4.什么是服务期协议 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发放标准
5.国内各城市的医疗补助金标准 受伤职工的医疗期的工资待遇
律师
B
北京劳动纠纷律师
C
常德合同房地产律师
常德婚姻财产律师
常德交通事故人身伤害律师
常德劳动维权律师
常德离婚律师
常德刑事辩护律师
D
大理合同律师
G
广州房产与建筑工程纠纷律师
广州劳动工伤赔偿律师
广州专业刑事律师
贵阳公司法律顾问
贵阳合同律师
贵阳刑事律师
贵阳知名律师
H
河南郑州专业资深著名刑事辩护律师
淮安婚姻律师
黄岛区刑事律师
J
嘉定刑事律师
K
昆明房产律师
昆明房产与建筑工程律师
昆明建筑工程律师
昆明劳动争议与工伤赔偿律师
昆明民间借贷纠纷律师
昆明刑案律师
N
内蒙古通辽大律师
南宁刑事大律师
南宁职务犯罪辩护律师
P
沛县婚姻家庭律师
Z
邳州律师
P
平邑县律师
Q
齐齐哈尔资深律师
企业环保治理及环保行政复议及环保诉讼高级律师
琼海刑事律师
R
饶平律师
S
陕西刑事律师
上海户口房产律师
上海特许经营律师
深圳专业合同律师
深圳资深合同律师
沈阳毒品案件律师
石家庄劳动争议律师
石家庄知名著名资深刑事辩护律师
T
台山律师
W
武汉海事海商律师
Y
盐池律师
云南昆明刑事辩护律师
Z
郑州知名房产律师
珠海公司股权纠纷高级律师
珠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高级律师
柯桥律师
柯桥律师所
首页
|
关于我们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案件委托
|
人才招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柯桥劳动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
15381631686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