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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结案率3年均超90%

123发布时间:2017年4月27日 柯桥劳动律师  

本报讯 记者近日从广东省人社厅获悉:自2008年《劳动合同法》、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以来,全省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结案率3年均保持90%以上,有效化解和处理了大量劳动人事争议。

广东省形成以人社部门为主导,司法行政部门、工会、企协等共同参与的多元化调解格局,把调解工作的重点放在乡 、村 和用人单位。他们加强对大中型企业调解委员会的指导,与基层调解组织建立委托调解、联合调解等机制,对达成调解协议的,经审查确认后,当日置换具有强制执行力的仲裁调解书。

在具体办理案件中,仲裁员采取简易审、书面审,灵活运用现场开庭、现场取证、上门调解、网上送达等便捷方式,对简单、小额争议适用简易程序处理;对重大疑难案件采取集体讨论、案件质量评查、超审限警示等制度,加强审限监督和错案责任追究;对涉及农民工案件坚持优先受理、优先开庭和优先审结的制度。他们还在仲裁立案场所设立法律咨询室,邀请专业律师提供法律咨询和办理法律援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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