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涛律师,柯桥劳动律师,现执业于***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网友提问:
我有一个亲戚在工作时间时,因为从事的是室内装修,在梯子上坐在那儿,旁边的人看见了就摸了他一下,然后把他扶下来,人就不醒,送去医院抢救,医生说已经没得抢救结果死亡。这样算工伤死亡吗
问题补充:
如果是这样,那可以得到多少赔偿因为我亲戚只有20岁,还没结婚,父母都只有48岁,而且是农村户口。
赔的话是按照户口所在地赔偿还是按照深圳工作地赔呢
律师:是工伤,赔偿标准有的部分以深圳,有的是以父母所在地为标准,详情请来电咨询。
律师:
属于工伤,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工伤主要有以下类型:
1.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1.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1.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1.4患职业病的;
1.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1.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2.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2.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3、但是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3.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3.2醉酒导致伤亡的;
3.3自残或者自杀的。
网友提问:
如果当事人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并且是在工作了一个月不到的情况下。因为自己不慎发生了意外,导致了身亡,请问用人单位要不要给予死亡补偿这个算是工伤死亡吗
律师:如果是在工作场所工作时间因为工作原因而死亡,属于工亡。或者在工作场所突发疾病,48小时内死亡,也属于工伤。如果不是,就不是工伤,单位不承担。
律师:情况介绍的不够具体,无法判定是否属于工伤。家属要求单位申请工伤认定,以鉴定结论为准。
律师:属于工伤,应当按工亡处理,赔偿66个月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