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涛律师,柯桥劳动律师,现执业于***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核心内容:无良企业肆意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让人忍无可忍,老子;用脚投票;自动离职,不再受气。如此;血性;、;赌气;,正中了无良老板的;阳谋;和;圈套;,他们既达到了裁员的目的,又不用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近年来,这种侵权的;阳谋;、;圈套;像瘟疫般在一地方流行,;此处不养爷,自有养爷处;的高亢激情虽感人,但他们又何其无奈、憋气和愤懑。其实,他们这样;壮怀激烈;地愤然离开,太便宜了无良老板,从某种意义上讲是对其无良行为的姑息和纵容,他们吃香了嘴,只会变本加厉,让更多劳动者遭受侵权。
如何应对无良企业的这种;阳谋;呢福州某企业的;铿锵玫瑰;们给我们提供了可供借鉴的经验。
按说,企业如果需要裁员或对某些员工不想继续使用,完全可以依法提出终止劳动合同,为什么非要采取这种侵权的阴损伎俩、让劳动者难以待下去而被迫主动离职呢本想把人;踢走;,却又不抬脚,这正是老板的狡诈奸损之所在。因为《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裁员,必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如果是员工个人自动离职,用人单位则可不需支付经济补偿。企业;逼人离职;的狡诈用心全在于此,规避法律,不支付经济补偿。
在现实的职场生活中,企业;逼人离职;达到;变相裁员;目的的现象已经司空见惯。劳动者对此损招决不可善罢甘休。不管是;恶意调岗;,还是;降低薪酬;、;取消福利;,抑或所谓的;末位淘汰;等等,都万万不可赌气;自动离职;,中计上当。他们的种种;逼术;,无不是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只要被侵权者不向无良老板屈服,像上述40名纺织女工那样依法维权,无良老板的下场只会;聪明反被聪明误;、;偷鸡不成蚀把米;、;赔了夫人又折兵;。
知识拓展:
5种自动离职有补偿
这5种情况是: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又拒付劳动报酬和补偿金,职工可以在规定的时效内申请劳动仲裁,直至向法院起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核心内容:单位以职工兼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仅限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属于全日制的劳动合同关系,而且无论其所;兼职;的是全日制劳动关系还是非全日制劳动关系。
专家解答
网友疑问:
我开了一家公司,上个月刚与一名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但近日发现他早已和另外一个单位签订兼职的合同。虽然目前他的兼职工作未影响公司业务,但我还是觉得不妥。请问是否可以辞退该兼职员工
北京劳动争议咨询中心执业律师解答:
按照相关规定,如果劳动者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兼职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用人单位对兼职提出反对意见,劳动者拒不改正。但这两个条件都需要用人单位提供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明。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单位以职工兼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仅限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属于全日制的劳动合同关系,而且无论其所;兼职;的是全日制劳动关系还是非全日制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均可适用上述规定。
知识拓展: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兼职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
用人单位对兼职提出反对意见,劳动者拒不改正。
这两个条件都需要用人单位提供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明。
需要注意的是,单位以职工兼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仅限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属于全日制的劳动合同关系,而且无论其所;兼职;的是全日制劳动关系还是非全日制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均可适用上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