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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如何证明存在劳动关系

123发布时间:2014年1月19日 柯桥劳动律师  
劳动者如何证明存在劳动关系
能够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相关证据依其证明效力如下:
1、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2、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3、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4、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5、考勤记录;
6、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除上述罗列证据材料外,劳动者结合在用人单位实际工作情况,能够证明其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其他证据材料如下:
1、记载有劳动者名字的用人单位文件
用人单位下发的各种通知、工作任务单、任命通知书、介绍信、签到表等书面资料,只要含有劳动者本人的名字,可以说明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事实。需要注意的是,本类证据上一定要有单位公章才能确保证明的效力。
2、劳动者代表用人单位与其他第三方签订的经济合同
在用人单位与第三方签订经济合同时,劳动者代表单位乙方签字并且盖有单位公章的经济合同,均可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但若劳动者仅能证明该经济合同由其起草,并不当然的成为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
3、用人单位向其他单位出具的联系人为劳动者的业务联系单等书面材料
4、劳动者因工作需要向第三方提供的有本人签名的资料
此类情况因劳动者的工作岗位不同而形式多样,如劳动者代表用人单位向有关单位或机关提供的申报材料,其中送达人或联系人签名;劳动者代表用人单位到第三方领取支票时在支票存根处的签名等。
5、录音、录像、照片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协商谈判过程中的录音、录像、照片,只要其能反应劳动合同关系的存在,基本上可以作为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除非用人单位提供较为充分的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的反证。
另外,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对工作本人工作状态所做的影像记录,亦可作为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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