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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将引入经理股票期权薪酬制

123发布时间:2015年10月21日 柯桥劳动律师  
中国将引入经理股票期权薪酬制,以改革各地的上市经理人激励机制。目前,上海、南京、武汉、深圳等地已经开始试点。

经理股票期权是指企业在与经理人签定合同时,授予经理人未来以签定合同时的价格购买一定数量公司股票的选择权。在1996年《财富》杂志评出的全球企业五百强中,89%的公司已在其高级管理人员中实行了这种制度。同时,股票期权数量在公司总股本中所占比例也在逐年上升,总体达到10%,有些计算机公司则高达16%。

目前,中国上市大部分公司实行的是以工资、奖金为主体的传统薪酬制度,薪酬结构单一;同时,固定合同支付方式使上市公司经理人年薪收入与公司当年经营业绩基本处于脱离状态,并存在平均现象。现有的上市经理人激励机制效果并不理想,股东利益、经理人利益得不到保障,对公司的长期发展不利。

上市公司经理人薪酬制度的改革是中国深化企业改革的重要内容。据《了望》周刊报道,目前改革的重点即是引入经理股票期权制度,重塑长期激励机制,从而提高公司的综合素质。另一方面则是矫正工资、奖金收入的平均化分配体制,将经理人的收入与个人的努力程度及对公司业绩的贡献挂钩。

与此同时,还将逐步废除经理人由行政机关任命的制度,实行社会招标,建立经理人信誉制度,加大信誉不良的经理人择业和从业的难度。

业内人士认为,在年薪收入激励机制效果不明显,而又难以短期根本改变的情况下,引入经理股票期权制度有其必要性。目前中国不论理论界、实业界还是管理层,都对此给予极大的重视,并在积极探索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和现代企业制度的经理人员奖惩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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