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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有哪些?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方式

123发布时间:2020年7月2日 柯桥劳动律师  Tags: 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有哪些,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方式

  于涛律师,柯桥劳动律师,现执业于***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有哪些?

  对于劳动关系的确定是通过相应的劳动合同的签订来保证的,劳动合同的签订是双方合意进行的,与之相对应的就是劳动关系的解除也是需要双反合意的。下面就让为大家带来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有哪些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定情形包括以下几种:


  1、劳动合同期满


  劳动合同期满是劳动合同终止的最主要形式,适用于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一旦约定的期限届满或工作任务完成,劳动合同通常都自然终止。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由于退出劳动力市场的劳动者的基本生活已经通过养老保险制度得到保障,劳动者不再具备劳动合同意义上的主体资格,因此劳动合同自然终止。只要劳动者依法享受了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3、劳动者死亡、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


  死亡,意味着劳动者作为自然人从主体上的消灭。宣告死亡,是公民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该公民死亡的民事法律制度。宣告失踪,是公民下落不明满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法院宣告其失踪并对其财产实行代管的法律制度。当劳动者死亡、因下落不明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作为民事主体和劳动关系当事人,无法再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自然也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当然终止。


  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消


  破产,指当债务人的全部资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通过一定程序将债务人的全部资产供其平均受偿从而使债务人免除不能清偿的其他债务,并由人民法院宣告破产解散。吊销营业执照是登记主管机关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企业法人违反规定实施的一种行政处罚,对企业法人而言,吊销营业执照就意味着其法人资格被强行剥夺,法人资格也就随之消亡。用人单位被责令关闭,是指合法建立的公司或企业在存续过程中,未能一贯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被有关政府部门依法查处。用人单位被撤销是指企业未经合法程序成立,或者形式合法但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实体规定,被政府部门发现后受到查处。按照《民法通则》、《公司法》以及《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被撤消,意味着企业的法人资格已被剥夺,表明此时企业已无法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其权利和义务,只能终止劳动合同。


  5、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


  根据《公司法》规定,因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等原因,用人单位提前解散的,其法人资格便不复存在,必须终止一切经营和与经营业务有关的活动,原有的债权债务关系包括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关系,也随主体资格的消亡而消灭。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终止


  法律规定不可能包含现实生活中出现的所有现象,因此,《劳动合同法》将这一规定作为兜底条款。


  为保护处于困难情况下的劳动者不致因失业而丧失生活来源,法律对终止劳动合同的某些情形作了限制性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如果劳动者未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也无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也没有被依法追究刑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期限顺延至下列情形消失时终止: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如《工会法》规定,基层工会专职主席、副主席、 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延长期限相当于其任职期间。


  二、劳动合同解除特征


  1、被解除的劳动合同是依法成立的有效的劳动合同


  2、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必须是在被解除的劳动合同依法订立生效之后、尚未全部履行之前进行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均有权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请求;


  4、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受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终止条件的限制。


  三、解除劳动合同三定律


  1、除了法定条件,任何约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均无效;


  2、 任何约定违约金、赔偿金的,均无效;《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除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3、《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以上就是为大家带来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有哪些的全部内容。劳动合同的解除是需要满足相应的法律条件的,不然就是需要进行相应的赔偿。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方式

  我们都知道,企业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就是证明双方之前存在劳动关系的最有效的证明;但实践中总有很多的企业为了避免社保等情况而不与劳动者签署劳动合同的,在这种情况下发生纠纷时,如果企业能出具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的话,企业方就会在纠纷起诉中胜出的;那么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方式有哪些呢下面就由来为您科普一下吧!




  一、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方式


  企业与员工不存在劳动关系,只能通过事实来证明,如果有证据不符合事实也是无效的。


  依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


  1、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  2、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考勤记录;


  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二、劳动关系如何认定


  法律特征


  1、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法》第一条;;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2、国家通过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就业条件,扩大就业机会。《劳动法》第十条;;国家通过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就业条件,扩大就业机会;。


  3、劳动法适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劳动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劳动关系的认定


  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三、没签劳动合同辞职后老板不发工资怎么办


  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时的基本的处理渠道是:


  1、首先要证明你们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及拖欠工资的数额,证据包括: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证明等。


  2、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工作证、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登记表、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录音等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3、对于恶意拖欠工资的行为,除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4、有了足够的证据后可以先和老板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或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综上所述,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关系的话,是需要通过事实来证明的;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没有签订合同,但是劳动者可出具有效的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的话,那么在法律上也是具有效力的;为您整理的;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方式;全文。如果您还有关于劳动法相关的疑问,欢迎您到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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